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住宅新风系统技术标准》的公告。为统一住宅新风系统工程技术要求,保证工程质量,改善住宅的室内空气质量,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新建住宅和既有住宅的新风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住宅新风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现批准《住宅新风系统技术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T440-2018,自2019年5月1日起实施。
为统一住宅新风系统工程技术要求,保证工程质量,改善住宅的室内空气质量,本标准适用于新建住宅和既有住宅的新风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
住宅新风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住宅新风系统技术标准》基本规定如下:▲▲▲
3.0.1 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住宅应设置新风系统:
1、住宅自然通风无法满足通风换气要求;
2、室外污染严重;
3、住宅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
3.0.2 新风系统应根据当地气候条件、节能要求、建筑设计、户型及用户需求、设备价格、后期的运行维护等选择系统类型。
3.0.3 新风系统的排风系统应满足新风量的要求。当采用机械排风、机械送风的系统形式时,排风量应为新风量的80%~90%。
3.0.4 新风系统应根据室外环境对新风进行过滤处理。宜对新风进行加热、杀菌等处理。
3.0.5 新风系统宜采取设计与施工一体化模式。
3.0.6 新风系统的系统设计及采用的设备、材料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花》GB-50016的有关规定。
3.0.7 当技术经济合理时,应采用热回收新风系统。
具体内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