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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风净化机》《商业空气净化器》标准第三次工作会议成功召开
中国空气净化行业联盟宣传部 2018-12-06 浏览量:3129

    为规范我国室内空气净化行业市场现状,以标准化为手段引导,推动行业健康发展,按照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下达的《新风净化机》《商用空气净化器》标准制定计划的要求,于 2016年03月14日上午,《新风净化机》《商业空气净化器》标准第三次工作会议在浙江嘉善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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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席本次会议的有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空气净化专委会副理事长邓瑞德;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研究员,中国空气净化行业联盟主席戴自祝;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环能院测控中心总工杨英霞;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低碳建筑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空气净化行业联盟秘书长邓高峰;

    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副研究员,中国空气净化行业联盟副秘书长岳仁亮;

    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健康家电分析测试中心刘皓男以及来自全国的19家参编企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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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现场,中国质量检验协会空气净化专委会邓瑞德常务副理事长为本次会议致辞并对前两次标准工作会情况进行了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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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副研究员,中国空气净化行业联盟岳仁亮副秘书长跟大家一起梳理了《新风净化机》意见讨论稿,并对每个章节的内容进行逐条解释,专家和企业代表们各抒己见,并提出了针对性的修改意见,对标准进行了再次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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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低碳建筑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空气净化行业联盟邓高峰秘书长就《商用空气净化器》意见讨论稿中术语和定义、分类和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和储存等方面与参编代表们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对意见征求稿中的内容进行进一步的梳理,更加具有可执行性及符合《商用空气净化器》的特征。

 

    《新风净化机》《商业空气净化器》标准经过了三次工作会议的讨论,编制组基本确定了标准的主要内容和指标要求。新修订的标准不但完善了原来存在的问题,而且更符合中国室内空气净化行业的发展趋势,将为行业开发、设计提出更为合理的指标。根据目前标准的编制进度,新版标准即将广泛征求意见,并将于2016年4月送审。在此期间,希望各大企业密切关注标准征求意见稿的相关内容和进程,并积极予以建议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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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讨论结束后,与会代表参观了曼瑞德集团环境技术产业园,学习了曼瑞德公司产品质量控制、生产过程管理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并对行业发展和产品优化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沟通。

 

    特别鸣谢:曼瑞德集团对本次标准工作会的大力支持

 

转自:中国空气净化行业联盟CAPIA

来源:中国空气净化行业联盟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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