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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空气净化技术规范
来自互联网,中国新风网编辑发布! 2018-12-06 浏览量:2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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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标准规定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空气净化技术的标准和要求。
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机构。
2 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准的引用而成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内容)或修版均不适用于本准,然而,鼓励根据本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准。
GB 15982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GB 50333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空气净化 air purification
采用某些技术或方法去除室内空气中的颗粒物、微生物和气态污染物。
3.2 消毒 disinfection
杀灭或清除传播媒介上病原微生物,使其达到无害化的处理。
3.3 随时消毒concurrent disinfection
有感染源存在时对其排出的病原体可能污染的环境和物品及时进行的消毒。
3.4 终末消毒 terminal disinfection
感染源离开病房后对其所处的环境包括空气、物体表面、床单位等进行的彻底消毒。
3.5 菌落形成单位 colony forming unit, cfu
在活菌培养计数时,由单个菌体或聚集成团的多个菌体,在固体培养基上生长繁殖所形成的集落,称为菌落形成单位,以其表达活菌的数量。
3.6 气溶胶 aerosol 
固体颗粒、液体颗粒或二者在气体介质中的悬浮体系。这些颗粒物在该体系中的降落速度很小。
3.7 微生物气溶胶 microorganism aerosol
分散相中含有微生物的气溶胶。微生物在空气中所形成的体系,既包含微生物又包含空气介质,是双相的。
3.8 空气微生物 air microorganism
系空气里的微生物。是单相的,不包含空气介质。
3.9 洁净手术室clean operating room
采取一定空气洁净措施、达到一定细菌浓度和空气洁净级别的手术室。
3.10 自然通风 nature ventilation
自然通风指利用建筑物内外空气的密度差引起的热压或风力造成的风压来促使空气流动而进行的通风换气,是一种自然清除微生物的有效方法。
4   管理及卫生学要求
4.1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应根据国家和本地区卫生行政部门有关空气净化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空气净化管理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4.2人员培训
医疗机构应对各级医务人员和医院管理者进行有关空气净化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培训的形式和内容应根据培训对象的不同而进行调整。
4.3设备保障
医疗机构应为相关临床科室配置适宜的空气净化设施,确保室内空气质量符合国家有关卫生学要求。
4.4监督与指导
医疗机构的感染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全院相关临床科室的空气质量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4.5 各类环境空气消毒的卫生标准
应达到GB 15982规定的要求,具体要求为:
4.5.1Ⅰ类区域环境要求空气中的细菌总数≤10cfu/m³,这类环境主要包括洁净手术室和层流病房。
4.5.2Ⅱ类区域环境要求空气中的细菌总数≤200cfu/m³,这类环境包括普通手术室、产房、婴儿室、早产儿室、普通保护性隔离室、烧伤病房、重症监护病房。
4.5.3Ⅲ类区域环境要求空气中的细菌总数≤500cfu/m³,包括儿科病房、妇产科检查室、注射室、换药室、治疗室、消毒供应中心的检查包装区、急诊室、化验室、各类普通病室和房间。
4.5.4Ⅳ类区域空气中的细菌总数国家没有具体要求,这类环境包括传染病科及其病房。
5空气净化方法
5.1 物理净化方法 物理方法是最常用的一种空气净化方法,操作简便,残留的有害物质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小。
5.1.1通风
5.1.1.1 自然通风 医疗机构应根据季节、室外风力和气温,适时开窗通风。自然通风简单,不需要动力,运行管理方便,其通风量随气候条件和室外风速适时调节。自然通风过程的控制有一定的难度,其效果不易预测和评价。
5.1.1.2 机械通风自然通风不良时,宜安装通风设备,利用风机、风扇等运转产生的通风动力,使空气流动,以达到通风换气的目的。
5.1.1.2.1机械通风方式 可分为机械送风与自然排风、自然送风与机械排风和机械送风与机械排风等三种方式。
(1)机械送风与自然排风 送风使室内的有害气体扩散,且能保持正压。故适用于污染源分散及室内空气污染不严重的场所。
(2)自然送风与机械排风 这种方式能有效地保持室内负压。适用于室内空气污染较重的场所。此法不宜在手术室、产房及ICU等处应用。
(3)机械送风与机械排风 能根据需要设定换气次数或保持室外内的正、负压。通风效果较好,适用于卫生条件要求较高的场所。
5.1.1.2.2注意事项
(1)应充分考虑房间的功能要求、相邻房间的卫生条件和室内外的环境因素选择通风方式及室内的正负压。
(2)通风受当地的气候条件、环境温度等因素的影响。
5.1.2中央空调
医院的空气调节是用以控制室内的温度、湿度、气流、灰尘、细菌以及有害气体等,保证符合卫生学要求。中央空调是将主要的空气处理及输送设备设置在集中的空调机房内的系统,一般多为低速、单风道、定风量系统,它是最典型、应用最广泛的空调系统,常见的集中空调系统主要有直流式、一次回风式、二次回风式空调系统。
5.1.2.1空调系统的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
5.1.2.1.1开始设计时,应对医院各部门、各房间的功能要求、设备概况、卫生条件等进行详细的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确定空气调节分区、方式及负荷等。
5.1.2.1.2设计中应防止污染的空气逆流。
5.1.2.1.3对于手术室、ICU、产房等特殊区域,应具有可靠的空气调节设备,包括冷源和热源设备。
5.1.2.1.4空气调节系统应能适应未来变化的可能,不论冷源、热源以及风道等,均应适当留有余地。
5.1.2.1.5空气调节的分区,应使用灵活,除特殊情况以外,系统大小适宜,并尽量根据房间的功能要求,清洁的和污染的房间分别设置空气调节系统。
5.1.2.1.6手术室、ICU、产房以及传染病病房等特殊区域,不宜使用风机盘管、诱导器以及整体式空调箱。
5.1.2.1.7对污染有病原体和有害气体的空气,在排出之前应进行处理。
5.1.2.1.8宜考虑减震和降低噪音的要求。
5.1.2.2空调系统的卫生学要求
5.1.2.2.1冷却水、冷凝水不应检出嗜肺军团菌。
5.1.2.2.2空调送风
(1)空调系统新风量参考国家公共场所卫生标准的有关要求。
(2)空调系统送风应满足表1的要求。
表1 空调送风卫生学要求
项    目
要    求
可吸入颗粒物(PM10)
£0.08 mg/m3
细菌总数
£500 cfu/m3
真菌总数
£500 cfu/m3
b-溶血性链球菌等致病微生物
不应检出
5.1.2.2.3空调风管
(1)空调风管的积尘中不应检出致病微生物。
(2)风管表面细菌总数和真菌总数均应£10CFU/CM2
(3)风管内表面的积尘量应£20/ M2
5.1.2.2.4空气净化消毒装置
(1)不应释放有毒有害物质,装置的卫生安全性应满足表2的要求。
表2  净化消毒装置的卫生安全性要求
指标
允许增加量
臭氧浓度
£0.10 mg/m3
紫外线强度
(装置周边30cm处)
£5 mw/cm2
TVOC浓度
£0.06 mg/m3
PM10浓度
£0.02 mg/m3
(2)净化消毒装置的性能应满足表3的要求。
表3  净化消毒装置性能的卫生学要求
指    标
条    件
要    求
装置阻力
正常送排风量
£ 50 Pa
颗粒物净化效率
一次通过
³ 50%
细菌净化效率
一次通过
³ 50%
连续运行效果
24小时运行前后净化效率比较
效率下降<10%
消毒效果
一次通过
除菌率³ 90%
5.1.2.3注意事项
5.1.2.3.1在空调通风系统启动之前,应掌握系统自身的特点,明确每一系统所服务的楼层和房间的详细情况,制定出相应的预案,明确突发情况的应对措施,并落实专人负责。
5.1.2.3.2确保空调机房和空调新风口周围环境清洁,正确引入新风。空调系统采气口周围环境应保持清洁,送入的空气为新鲜室外空气。不应间接从机房内、楼道内和天棚吊顶内吸取新风。新风采气口与排风系统的排风口不应短路。空调通风的机房应保持干燥整洁,不应堆放无关物品。
5.1.2.3.3定期进行空调系统各部件的清洁与消毒。
5.1.2.3.4定期进行冷却塔与冷却水系统的清洗与消毒。
5.1.2.3.5空调通风系统内宜安装空气消毒除菌装置。
5.1.2.3.6当发生呼吸道传染性疾病暴发时,应对空调系统采取下列措施,加强室内外空气的流通,最大限度引入室外新鲜空气。
(1)全空气空调系统,原则上应采用全新风运行,且保证新风口安全可靠;不能全新风运行,并对回风或送风无消毒措施的宜停止使用
(2)水—空气空调系统(即风机盘管空调系统),应按最大新风量运行,且新风量不应低于卫生标准(30 m³//h),不能达到标准者应通过合理开启门窗,加强通风换气,以获取足额新风量,并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确保各房间能独立通风,方可运转送风;无新风,又不能开窗通风换气的宜停止使用。
(3)对于采用独立式空调器(机)供冷、供热的房间,应合理开启部分门窗,使空调房间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当空调关闭时,应及时打开门窗,加强室内外空气流通; 不能开启外窗,且无新风、排风系统的宜停止使用。
(4)全空气空调系统与水—空气空调系统每天空调启用前或关闭后的新风和排风机多运行1小时,以改善空调房间内外空气流通。
(5)有空气净化、消毒装置的空调通风系统,应在保证空气净化、消毒装置有效的情况下,方可正常运转送风。
(6)应急反应系统和预案切实可行。
5.1.2.3.7呼吸道传染病暴发期间,疫区医疗机构隔离区的空气调节系统的特殊要求为:
(1)应急改造及新建的隔离医院、隔离病房,其空调系统应按病区划分。
(2)不应采用有循环回风的全空气系统。
(3)不应采用任何形式的绝热加湿装置。
(4)空调通风系统应按排风量大于送风量进行设计、调试与运行,以确保各病房处于负压状态。
(5)空调通风系统内应设计和配备完善、合格的各级空气过滤装置与消毒装置。
(6)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其空调通风系统与空调房间宜设计和配置压力测试、调节与控制手段,以确保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的空气压力级差,以保证病区内空气有序流动。
(7)隔离病房、卫生间采用公用竖排风,应确保卫生间排气扇及屋面排风机正常运行,没有倒灌,防止通过卫生间交叉感染。
(8)隔离病房的排风应当高空排放,应远离新风进口,其所有用过的各种空气过滤器应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
(9)隔离病房的空调凝结水应分区集中收集,经消毒处理后方可排入下水道。
5.1.3紫外线消毒
5.1.3.1适用于无人状态下病房、治疗室等室内空气的消毒。
5.1.3.2消毒方法 紫外线灯采取悬吊式或移动式直接照射。安装时紫外线灯(30W紫外线灯,在1.0m处的强度>70µw/cm²)应均匀分布,照射强度平均1.5W/ m³,照射时间30min
5.1.3.3注意事项
5.1.3.3.1使用的紫外线灯表面应保持清洁,一般每2周用酒精棉球擦拭1次,发现灯管表面有灰尘、油污时,应随时擦拭。
5.1.3.3.2紫外线灯消毒室内空气时,房间内应保持清洁干燥,减少尘埃和水雾,温度低于20℃或高于40℃,相对湿度大于60%时,应适当延长照射时间。
5.1.3.3.3室内有人不宜使用紫外线灯照射消毒。
5.1.4循环风紫外线空气消毒器 该消毒器由高强度紫外线灯和过滤系统组成,可以有效地滤除空气中的尘埃,并可杀灭进入消毒器空气中的微生物。消毒器主要由过滤器、高强度紫外线杀菌器、静电吸附装置、负氧离子发生器、风机、定时器及机壳等构成。
5.1.4.1消毒原理 主要包括:
5.1.4.1.1过滤除尘除菌 以物理的方法滤除空气中的尘埃和微生物,协同紫外线进行空气消毒。同时有效阻止尘埃对紫外线灯管辐射强度的影响。消毒器的过滤器可清洗重复使用,方便有效。
5.1.4.1.2高强度紫外线杀菌 采用低臭氧紫外线灯管组合成一个辐射强度达10000μw/cm²以上的高强度紫外线杀菌器,室内空气在风机的作用下,循环通过紫外线辐射区而被消毒。
5.1.4.1.3静电吸附除菌 采用静电场截获并杀灭细菌,协同高强度紫外线对空气进行循环消毒。
5.1.4.2使用方法
5.1.4.2.1 适用于有人状态下的环境空气消毒。
5.1.4.2.2程控定时器可以控制消毒器按所设定的时间自动开机和关机,用手揭开机器盖板即可调整设置程控器。
5.1.4.2.3根据环境消毒的需要确定采用程控定时和遥控定时。程控定时一般用于每天固定时间的预消毒,遥控定时一般用于有人活动时的持续消毒或临时开机消毒。
5.1.4.3注意事项
5.1.4.3.1消毒时应关闭门窗。
5.1.4.3.2进、出风口不应有物品覆盖或遮挡。
5.1.4.3.3机器内严禁进水,用湿布清洁机器时,须先切断电源。
5.1.4.3.4定期检查机器工作状况,发现异常应立即检修。
5.1.4.3.5过滤器3月~6月检查清洗1次,清洗过滤器时不应用毛刷类工具刷洗,水温不应超过40℃,以免损坏过滤网。
5.1.4.3.6每月应用酒精棉球至少擦拭1次紫外线灯管,每半年监测1次强度,如发现强度低于6000μw/cm²时,应及时更换灯管。
5.1.4.3.7消毒时空气中臭氧浓度应低于0.16mg/ m³
5.1.4.3.8 使用的消毒器获得了卫生部消毒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操作方法遵循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
5.1.5静电吸附式空气消毒器
5.1.5.1消毒原理 采用静电吸附原理和过滤,以高频高压恒流电压,形成组合式静电场,产生正离子效应。正离子穿透细菌的细胞壁,渗透到细胞内部,破坏细胞内电解质,损害细胞膜,导致细菌死亡。
5.1.5.2使用方法 适用于有人状态下室内空气的消毒。操作方法遵循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具有操作简便,程控自动运行,具有预约开机和关机功能,可实现面板操作和遥控器操作双重控制。
5.1.5.3注意事项
5.1.5.3.1消毒器的循环风量(m³/h)应大于房间体积的8倍以上。
5.1.5.3.2使用的消毒器获得了卫生部消毒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操作方法遵循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
5.1.5.3.3对人无毒无害,且可以连续消毒。
5.1.5.3.4进风口预过滤器一般每6个月清洗1次,污染严重时每3个月清洗1次。
5.1.5.3.5复合活性炭过滤器一般每年更换1次,污染严重时每3月~6月更换1次。
5.2 化学消毒法
5.2.1气溶胶喷雾器法
5.2.1.1 适用于无人状态下室内空气的消毒。
5.2.1.1消毒原理 将消毒剂溶液雾化成20μm以下的微小粒子,在空气中均匀喷雾,使之与空气中微生物颗粒充分接触,形成气溶胶—蒸发分子体系,以达到彻底杀灭空气中微生物的目的。
5.2.1.3 消毒方法 将软管安装在喷雾器的插入口,喷头插入导气管另一端,药液瓶拧在喷头上,接通电源,即可喷雾。消毒前关好门窗,喷雾时按先上后下、先左后右、由里向外,先表面后空间,循序而进的顺序依次均匀喷雾。喷雾量宜依据表面的性质而定,以消毒剂溶液可均匀覆盖表面至全部湿润为度,作用30分钟~60分钟。消毒完毕,打开门窗彻底通风。
5.2.1.4注意事项
5.2.1.4.1喷雾有刺激性或腐蚀性的消毒剂时,消毒人员应作好个人防护,佩戴防护手套、口罩,必要时戴防毒面罩,穿防护服。
5.2.1.4.2喷前应将易腐蚀的仪器设备,如监护仪、显示器等物品盖好。
5.2.1.4.3气溶胶喷雾难以湿透表面,对尘埃多及隐蔽表面应先清洁和充分暴露,或加大喷量。
5.2.1.4.4消毒表面时,喷雾距离应大于1.5M~2M,防止局部表面用药过量或喷雾不匀。
5.2.1.4.5 化学消毒剂应为合格产品,且在有效期内使用。
5.2.2薰蒸法
5.2.2.1适用于无人状态下室内空气的消毒。
5.2.2.2消毒原理 利用化学消毒剂具有的挥发性,在一定空间内通过加热或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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