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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人民检察院新风系统及空调整改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网 2018-10-29 浏览量:4230

湖北汉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荆门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现就“荆门市人民检察院新风系统及空调整改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本次招标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荆门市人民检察院新风系统及空调整改工程

2、项目编号:HBHSCG-2018-JM073

3、招标内容:荆门市人民检察院新风系统及空调整改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4、项目预算:50.32万元

5、供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内。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新核发的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满足本次采购需求)银行开户许可证

3、投标人参与政府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提供网上截图);

4、投标人须进行现场踏勘后再报名,报名时出具现场踏勘确认书原件(投标人现场踏勘承诺确认书至湖北汉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领取);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8 10  15 日至2018 10   19 日(节假日休息),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00分(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湖北汉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荆门市掇刀区深圳大道军马场一路楚天豪都311号)二楼会议室。

3、招标文件获取时提供的资料: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所需的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一册(原件审查,复印件留存)。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和原件,委托代理人前来报名时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和原件。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 11    5   09   30  分,地点:湖北汉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荆门市掇刀区深圳大道军马场一路楚天豪都311号)二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018 10   15 日至2018 10   19 日共5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荆门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及电话:荣剑   0724-8885877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汉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徐工   0724-6800003

联系地址:荆门市掇刀区深圳大道军马场一路楚天豪都3栋11 

 

                                  

                         湖北汉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1015


来源: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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