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为配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的实施,进一步提高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以下简称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工作的专业技术水平,保证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达到相应的卫生要求,制定本规范。
2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各主要构成部分清洗方法、清洗过程以及专业清洗机构、专用清洗设备的技术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专业清洗工作,其它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可参照执行。
3术语与定义
3.1空气处理机组
输送、净化和调节空气状态(冷、热、湿)的设备及组件。
3.2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
采用某些技术或方法清除空调风管、风口、空气处理机组及其它部件内与输送空气相接触表面积聚的污染物、空调冷却水塔内积聚的污染物,以及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消毒处理。
3.3专用清洗设备
用于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的机械设备、工具、器械和风管内污染物采样设备等的总称。
3.4机械清洗
使用专用清洗设备进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
3.5专业清洗机构
从事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的专业技术服务单位。
4技术要求
4.1清洗方法的要求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应采用机械清洗方法。
4.2清洗过程的要求
4.2.1工作范围
风管清洗范围包括:送风管、回风管和新风管。
部件清洗范围包括:空气处理机组的内表面、冷凝水盘、加湿和除湿器、盘管组件、风机、过滤器及室内送回风口等。
空调冷却水塔。
4.2.2现场检查与准备
专业清洗机构应查阅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有关技术资料,对需要清洗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现场勘察和检查,确定适宜的清洁工具、设备和工作流程。并根据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情况和本规范的技术要求,制定详细的清洗工作计划和清洗操作规程。
4.2.3风管清洗
采用专用机械清洗设备将风管内的可视污染物有效地输送到捕集装置中,严禁操作人员进入风管内进行人工清洗。风管的清洗工作应分段、分区域进行,在风管清洗工作段与非工作段之间、进行清洗的风管与相连通的室内区域之间应采取有效隔离空气措施。